党员群众的“家外家”
关键词:党员 | 时间:2007-11-21 20:48:00 | 阅读次数:93
“村上有了活动场所,干部脸上有光,群众有向心力。”在大祥区雨溪镇唐四村,支部书记唐飞鸽这样说。今年唐四村被纳入市里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笼子,在村支部、村委会的带领下,该村不等不靠,按照“争一流、创精品”的总要求,做到工作谋划在前、工作实施在先,提前一年完成了建设任务,为广大基层党员群众建起了“新家”。新建的活动场所占地面积2300平方米,建筑面积846平方米,总投资52万元。如今,宽敞明亮的办公室,不仅是村上进行新农村建设的标志性建筑,也成了联系群众与党组织的桥梁与纽带。
为全面推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去年7月中旬市委召开了专题会议,并成立了全市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委书记任组长,由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各县市区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建立办公室。乡镇则实行了党委书记负总责、组织委员和驻村干部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明确规定各县市区委书记为总责任人,乡镇党委书记为直接责任人,村党支书记为具体责任人,县市区党委、政府与各乡镇党委、政府,乡镇党委、政府与各建设村党支部、村委会层层签订责任书,在全市形成了市委组织部牵头抓总,市发改委、财政局、建设局等部门密切配合,县市区党委、政府组织实施,乡镇党委、村党组织具体落实的工作格局。为解决地方配套资金的筹措问题,全市采取“财政下拨一点、党费补助一点、部门支持一点、村级自筹一点”的办法加以解决。各项目建设村对超面积建设的资金,在遵守不增加村级债务和农民负担原则的基础上,积极主动地采取外出筹资、村级集体收入投入、降低工程造价和组织党员群众义务投工投劳等办法多方筹措。
现在,我市已有越来越多的村将像唐四村一样享受到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带来的荣誉和感召力。截至到10月底,全市列入国家投资计划的832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已全面完成主体工程,其中已完成办公用品配置的有450个,投入使用的有560个实际到位资金3377.21万元,占地方计划配套资金总额的377.57%。